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等 宁夏永宁农商行被罚80万元

3月16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办理股权质押和接受本社股权作为质物以及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被监管罚款80万元。

另外,直接责任人张存瑞、常正奎、安少平、黄海洋分别被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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