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向实控人定增募资获深交所通过 东北证券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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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日讯双杰电气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73,369,565股,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份。赵志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赵志宏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赵志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此,公司与赵志宏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赵志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上升,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19年以来,双杰电气营业收入有所下降,2019年至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0,125.08万元、123,134.84万元、117,128.13万元及146,149.84万元;2020年4季度以来,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使得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年至2022年1-9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08%、24.94%、16.86%和14.06%;2019年至2022年1-9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7,357.33万元、2,051.25万元、-13,186.61万元及-9,232.77万元,净利润波动较大。
双杰电气表示,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
公告显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双杰电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袁媛、牟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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